中介费、佣金收了几百万,该如何处理?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ipo中介费用 如何处理 › 中介费、佣金收了几百万,该如何处理? |
说到中介费/佣金,大家应该并不陌生。 无论是买房租房找中介,还是工程商务找中间人,经常会涉及到中介费/佣金(或者说居间费)。
近几个月,陆续有朋友问居间费(中介费/佣金)的问题, 有朋友问的是,几百万的居间费如何筹划; 也有企业的朋友,为居间费的入账问题而头疼; 还有朋友问的时候,搞得神秘兮兮的,就好像自己赚的钱来自“外星”似的。
几百万的居间费应该如何筹划? 居间费怎么入账,又能如何降低税费成本? 今天这篇,我们就来聊聊居间费的问题。
一 居间费一定要注意这三点
居间费,我们日常生活中也时常接触, 买房卖房找的中介平台,租房或者把闲置的房子租出去找的各类“管家”。 个人和企事业单位之间介绍业务等,都常伴随有中介费,或者说居间费。
居间费到底是个啥?又要注意什么? 我们接下来说。
1.居间费是正正经经的收入 关于居间费,或者说中介费/佣金/好处费这类费用, 很多人可能有种误解,那就是——总觉得这玩意见不得光。
有这种误解也正常,因为很多居间费是悄悄给的,甚至有些情况是私下里拿一麻袋一麻袋的现金给的。
日常生活中,有太多的居间费是私下转账,甚至给的现金。 但居间费无疑也是收入,收入自然要交税。 走现金和转账的那群人,显然没有交税。
所以说,你要说这群人见不得光,那确实是。 但是,见不得光的是人,而不是居间费本身。 居间费本身,它是一种正正经经的收入。
关于居间费,《民法典》和《合同法》都是有明确规定的。
《合同法》规定: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民法典》的规定与《合同法》大体相同,只不过字眼从“居间人”变成了“中介人”,整体的规定是基本一致的。
居间费(中介费),我们用白话说就是, 某中间人帮委托人促成了合同交易,合同当事人(委托人)应该按约定支付合理报酬。 中间人在这个过程中取得的报酬,就是居间服务费。
居间费,或者说中介费/佣金这类费用,是《民法典》和《合同法》明确规定的一类费用,它是一种正正经经的收入。 实际上,作为居间人,你只需要和对方签订了居间服务协议,对方就可以把这笔钱通过对公账户堂堂正正的打到你的个人账户里。
同样的,对方(企业)也可以凭你(居间人)开的发票去做账。
2.居间费可以入账有扣除限额 我们之前说过,会计和税务有时候并不一致。 居间费的扣除问题,就是其中一点不同。
居间费的费用限额,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不涉及到奇奇怪怪的违法的情况,具体限制比较宽松。 但具体到税务上,居间费的扣除是有限额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第一条规定: 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居间费,也是佣金手续费的一种形式, 超过合同确认收入金额的5%的部分,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这点要注意别漏了。
3.关于居间费走现金的问题 关于居间费,还有一个要注意的情况, 居间费走现金,尤其是大额现金支付,一般是不建议的。
居间费走现金,有点像工资走私账, 那就是,误以为“这样做就可以不交税了”。 嗯,这个想法不说是天马行空吧,那至少也是痴心妄想。
首先,现在对现金和大额存取的限制,有目共睹对吧? 取个10万块钱,会跟查水表一样被各种问询,更别提几十上百万了。
现在问题来了,比如500万居间费你要走现金,这500万你从哪取过来是个问题,收款方怎么把这500万存银行也是问题。 总不可能一直保留着现金,天天买包子买菜这可花不完啊。
再就是,那么多现金流出去,你不怕下游去干坏事吗? 如果现金被拿去进行不可名状的交易,现金的“身份证号”可是唯一的呀, 大把现金,你要找不连号的不可能没留下痕迹,连号的那就直接一查一个准。
当税警等部门查回到你头上,可能那个交易与你无关,但如果你的营生涉及其他猫腻呢? 很容易会被连带一窝端了。
大把走现金的情况,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个是当事人不能露面,这个不好处理,就看啥时候大隐隐于市了。 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税费问题。
那么居间费的税费问题,又该怎么处理呢? 我们继续说。
二 居间费可以如何筹划?
居间人促成一笔业务成功,获得了几十万到上千万的大额居间服务费,如果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则会面临20%~4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这个还只是预扣预缴,到汇算清缴会面临综合所得45%的边际税率,高达45%的边际个税不可谓不肉疼。
这里先给大家打个预防针,要当心网路上各路“大师”的说法。 关于居间费,平台上各路“筹划大师”宣传说,找税收洼地去注册一个个体户,然后再搞个核定征收。 比如你居间费300万,因为是小规模增值税免了,之后你核定个税往往能做到只有1%的水平,几万块完税拿回家,还能开票给企业去入账抵扣。
上面一顿操作,看起来很美, 但是,居间费处理真就这么简单? 处理居间费,真的有包治百病的万能药吗?
没那么简单。 那么,居间人怎样才能合理合规的收款、完税并节税呢? 这里我们来聊一聊大额居间费的筹划思路:
1.自然人代开 当企业跟自然人发生业务(如摄影、运输、装修等),需要发票入账,这时就可由自然人到税局代开发票,这就是我们说的自然人代开。
举个栗子, 某企业临时聘用软件工程师老王为该企业做一个系统,项目完工后企业支付100万给老王,老王在优惠地区税局走自然人代开开具了100万普票给企业用来成本抵扣,仅需缴纳2.7万税款;
该笔资金企业可替小吴支出,相当于企业花了2.7万即可免除100万25个点——也就是25万的企业所得税,企业税负大大降低。
居间费是同样的道理,居间人以个人名义签订居间合同, 待收到款项后,再通过税优园区自然人代开发票完税。 在相关园区进行自然人代开,核定个税税率能低到只有个位数,园区不同税率会有所不同。
自然人代开非常便捷,无需注册公司,以个人的名义就行。 但有一点局限是,除了出租不动产等特定情况只能开具增值税普票。
另外,这里也有一种风险, 代开后发票是给到了企业没错, 但如果企业规模不是很大,却给很多个人支付了大额居间费, 且不说居间费5%的抵扣限额问题,税务机关也可能因此而关注,关注你企业给的居间费是否合理。
2.个体户 成立个体户去签订业务合同也是一个方法。 个体户不是企业,本身不用交企业所得税, 另外,小规模纳税人每年开票500万内,根据最新政策还不用交增值税。
个体工商户主要交的是经营所得个税,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如果在100万以内,个税还是减半的,也就是说, 最多交17.5%的经营个税,就能把钱直接拿回家。
如果是在税优园区成立小规模个体户,享受核定征收优惠后, 综合税负率甚至可以低到个位数。 不过核定征收整体在收紧,可能不是那么好找。
另外,这里还存在一种风险。 那就是我们经常说的一定要事前筹划。
啥意思呢? 比如你5月介绍促成了一笔合同,6月收到居间费, 结果,你7月份注册了个个体户,然后开发票开过去了。
这种情况查出来,别说核定,100万以内个税减半都否想,不连补带罚就不错了。
3.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也是可以考虑的一种情况。
小型微利企业,指的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虽说公司会多一层企业所得税,但对小型微利企业而言,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率是很低的。
根据现行优惠政策, 100万以内部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率是2.5%; 100万-300万部分,实际税负率为5%。
小型微利企业,根据做的成本和分红筹划,税率也可以做的比较低。 但这种情况有一个问题就是,超过300万,就要全额按25%交企业所得税了。 另外,小型微利企业是企业形式,合规和税务处理等方面都比个体户或自然人的要求更高些,如果居间过程中出现有纰漏的情况,也可能引起税局来关注居间费的合理性。
居间费问题的细节问题有很多, 相应的筹划也会随着实际情况的不同而变化。 实务情况中能不能用、该不该用以及合不合适,需要根据实际业务的具体情况来调整,拿不准或者有疑问的情况可以来咨询Carl。
三 说在最后
居间费,是《民法典》和《合同法》规定的一种费用。它是合法的,而且自始至终就没什么见不得光的。 因此,居间费大大方方的签合同合理拿钱就完了。
在具体情景中,居间费也有很多问题, 怎么收钱,怎么抵扣,怎么能把税费降下来,文章里也基本讲过了。
当然,具体到细节问题上,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在共同富裕的主旋律中,对正经做生意、为GJ创造GDP和就业的企业来说,一定会有更多的税收优惠和政策扶持。 1.税务行业十年老炮,每天分享税筹经验,解决疑难财税问题! |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 |